关于准备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
(学生类申请人用)
一、申请人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一)博士研究生、联合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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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序 |
材料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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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学生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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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单位推荐意见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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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正式邀请信/入学通知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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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学费证明/费用证明(如邀请信中已注明,可不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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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联合培养计划(申请联合培养的人员必须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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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成绩单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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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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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无可不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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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如无可不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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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身份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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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二级(含)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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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有关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
(二)硕士研究生、本科生、插班生、进修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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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序 |
材料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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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学生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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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单位推荐意见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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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成绩单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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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无可不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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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无可不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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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如无可不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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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身份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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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二级(含)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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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有关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
二、准备申请材料时需注意的问题及申请材料整理、提交办法
(一)博士研究生、联合培
1.准备申请材料时需注意的问题
(1)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表(学生类)
申请人需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申请表。在填写完申请表并确认无误后,可按系统提示提交并打印。申请人需在每份申请材料“申请人保证”栏中签名。所提交书面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正式提交后不能修改有关信息(如留学期限、留学国别等)。
申请表中的有关栏目应视实际情况和项目要求进行填写,如无相关情况可不填。
(2)单位推荐意见表
此表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国内推选单位主管部门需在认真核对申请人所填信息后填写本单位推荐意见。推荐意见应由申请人所在部门(院、系、所等)针对每位申请人填写。上级批准意见由所在单位负责选拔工作的主管部门填写。
(3)正式邀请信/入学通知复印件
①申请时须提交正式邀请信/入学通知。邀请信/入学通知须使用拟留学院校/单位专用信纸打印,并有主管部门负责人/导师签字。
申请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的人员,如因拟留学院校(单位)行政审批手续规定限制,在申请截止时间前无法出具正式入学通知,则须出具使用拟留学院校(单位)专用信纸打印并由对方主管部门负责人/导师签字的意向入学通知。
②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人员提交的入学通知,应为无条件入学通知,但不包括如下条件:
-
入学通知在申请人取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后方可生效;
-
入学通知在申请人提供本科毕业/硕士毕业证书后方可生效;
-
入学通知明确申请人在拟留学院校/单位须完成硕士课程后可继续攻读博士学位。
③邀请信/入学通知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a.
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国内院校等。
b.
留学身份: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联合培养博士生。
c.
留学时间:应明确起止年月。
d.
国外指导教师。
e.
留学专业或受邀人拟在国外从事主要研究工作。
f.
所需费用及数额:须交纳的学费、注册费等有关费用;入学通知中如无费用说明,则需另提交学费清单。
g.
联合培养博士生应在邀请信中注明被邀请人外语水平符合接受方要求。
h.
外方负责人签字与联系方式。
④如邀请信/入学通知为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需由国内单位加盖审核部门公章)。
⑤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对邀请信/入学通知有特殊要求的,按项目具体规定执行。
(4)学费证明/费用证明
如邀请信/入学通知中未注明所需费用及来源,申请人须另行提交学费证明/费用证明(应由拟留学单位出具),如:
①国外拟留学院校(单位)不收取学费/其他费用(如注册费等),或可提供学费奖学金;
②国外拟留学院校(单位)提供Research Assistant或Teaching Assistant职位的工资足以支付学费/其他费用(如注册费等)。
(5)联合培养计划(申请联合培
联合培养计划应由中外双方导师签字,1000字以上(外文)。联合培养计划如为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需另提供经国内单位审核的中文翻译件(需加盖审核部门公章)。联合培养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研究课题名称;
②科研课题背景介绍;
③申请人国内科研准备工作概述;
④出国学习预期目标;
⑤科研方法;
⑥科研工作时间安排;
⑦回国后续工作介绍。
(6)成绩单复印件
成绩单包括本科、硕士(如有)、博士(如有)学习阶段,应由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开具。
(8)获奖证书复印件
仅需提供最近5年内获奖级别最高的证书复印件,最多不超过3个。
(10)身份证复印件
请将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面A4复印纸上。
(11)二级(含)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
该证明由国内推选单位负责审核、留存。
2.申请材料整理、提交办法
①申请人需按照材料清单的顺序整理申请材料。所有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请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
②申请人应提交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其中两份需提交留学基金委,一份由受理单位留存。直接提交留学基金委的项目,只需准备一份书面材料。申请材料提交后不予退还,请申请人所在单位、申请人自行留存副本。
③申请人应及时将整理后的申请材料(无需装订)提交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其中,《单位推荐意见表》需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统一提交或密封后交由申请人提交受理单位(或按项目要求直接提交留学基金委)。
凡来自“985工程”、“211工程”建设高校的申请人,其《单位推荐意见表》的电子信息由各校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工作主管部门负责输入网上报名系统;来自其他单位的申请人,其《单位推荐意见表》的电子信息由各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负责输入网上报名系统。
④所在单位主管部门须将每位申请人的书面材料按顺序整理成册并加盖骑缝章,于规定时间内统一提交,或交由申请人自行提交受理单位(或按项目要求直接提交留学基金委)。
具体申请受理办法请参阅《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
(二)硕士研究生、本科生、插班生、进修生等
1.准备申请材料时需注意的问题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学生类)
申请人需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申请表。在填写完申请表并确认无误后,可按系统提示提交并打印。申请人需在每份申请表“申请人保证”栏中签名。所提交书面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正式提交后不能修改有关信息(如留学期限、留学国别等)。
申请表中的国内外导师情况等栏目可视实际情况和项目要求进行填写,如无相关情况可不填。
(2)《单位推荐意见表》
此表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国内推选单位主管部门需在认真核对申请人所填信息后填写本单位推荐意见。推荐意见应由申请人所在部门(院、系、所等)针对每位申请人填写。上级批准意见由所在单位负责选拔工作的主管部门填写。
(3)成绩单复印件:应由毕业学校教育处开具。一般为最高学历阶段的成绩证明。
(5)获奖证书复印件
仅需提供最近5年内获奖级别最高的证书复印件,最多不超过3个。
(7)身份证复印件
请将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面A4复印纸上。
(8)二级(含)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
该证明由国内推选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审核、留存。
(9)申请有关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一般包括入学通知或邀请信复印件及外方拟接受院要求的其他材料,详见《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
2.申请材料整理、提交办法
①申请人需按照材料清单的顺序整理申请材料。所有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请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
②申请人应提交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其中两份需提交留学基金委,一份由受理单位留存。直接提交留学基金委的项目,只需准备一份书面材料。申请材料提交后不予退还,请申请人所在单位、申请人自行留存副本。
③申请人应及时将整理后的申请材料(用曲别针别好,无需装订)提交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其中,《单位推荐意见表》需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统一提交或密封后交由申请人提交受理单位(或按项目要求直接提交留学基金委)。
凡来自“985工程”、“211工程”建设高校的申请人,其《单位推荐意见表》的电子信息由各校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工作主管部门负责输入网上报名系统;来自其他单位的申请人,其《单位推荐意见表》的电子信息由各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负责输入网上报名系统。
④所在单位主管部门须将每位申请人的书面材料按顺序整理成册并加盖骑缝章,于规定时间内统一提交,或交由申请人自行提交受理单位(或按项目要求直接提交留学基金委)。
具体申请受理办法请参阅《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